2009年08月25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21:30北京時間 05:30發表
比特犬傷人事故不少,2007年一名五歲的英國女孩在家中被比特犬咬死。
最近,一名新西蘭人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寵物狗,並將其烘烤備作菜肴引發一場全國辯論。 根據新西蘭的動物保護法律,只要能快速、無痛苦地殺死狗就不算違法。 據悉,這名新西蘭人由於實在無法忍受這只比特犬,就掄起錘子將其砸死,並割了它的喉。 當局裁決說,主人是以人道的方式殺死了這只狗,並沒有違法。 一名評論員在《新西蘭先驅報》還對此表示贊同,稱比特犬很危險,“如果每個比特犬的主人都像這樣,新西蘭就更加安全了。”
文化差異 當然,這種觀點也遭到動物權益組織的強烈批評,他們呼籲政府修改相關法律。 新西蘭“防止殘酷對待動物”組織負責人說:“我們認為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很多人都對這起殺狗事件表示憤怒。” 據悉,殺狗的這名新西蘭人是湯加裔,動物保護組織說,即便是在湯加,他們也不吃狗肉,“不像越南和中國那樣有的人養狗是為了吃”。 似乎沒有什麼動物能比狗更能體現文化差異。 在韓國、中國等亞洲國家,吃狗肉並沒有什麼不妥,甚至是款待賓客的佳肴。但在西方國家,這是大忌。 考慮到“狗事”敏感,中國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期間,禁止112家奧運指定餐館提供狗肉,以免冒犯外國客人。
http://news.bbc.co.uk/chinese/trad/hi/newsid_8220000/newsid_8221500/8221507.stm國情的不同加上飲食文化的差異
造成誤會和輿論這是難免得
但是狗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
怎麼忍心吃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