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98%][tr][td][table=98%][tr][td=1,1,75%]【聯合報╱記者
白錫鏗
/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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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02:49 pm
[/td][/tr][/table][/td][/tr][tr][td] [/td][/tr][tr][td]台中市民洪羅秀霞所養的黑色土狗,去年底咬傷女騎士莊秀霞的左小腿,經莊秀霞提出告訴,洪羅秀霞否認此事,但檢察官查出洪羅秀霞事後賠償被害人3200元,如果她的狗未咬傷人,又何必賠償?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她。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15日下午,洪羅秀霞(64歲)鬆開她所養黑色土狗的狗鍊,適有莊秀霞騎重型機車,路過台中市振興路,洪婦的狗衝出來,咬傷莊女的左小腿,致莊女受有左小腿蜂窩性組織炎傷害。 經莊秀霞提出告訴,洪羅秀霞否認狗咬傷人,辯稱當天她將狗鍊鬆開,讓狗大小便,後來她聽到狗在叫,出來就看到莊女的機車倒在路邊,她好心給莊女1000元,但她並未看到所養的狗咬傷對方,後來又給莊女2200元。 檢察官查出洪羅秀霞先後給莊秀霞3200元醫藥費,倘若洪婦所養的狗未咬傷人,何必給付醫藥費?檢察官認為洪羅秀霞未善盡飼主之責,飼養犬隻卻未為防護措施,犯後又無悔意,因此予以起訴。
【2009/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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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314131.shtml咬到跟飼主同名的機率應該滿小的吧
但是具有攻擊性的狗狗沒有牽繩真的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