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98%][tr][td=1,1,75%]【聯合報╱記者
胡蓬生/頭份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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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2 03: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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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tr][tr][td]「丁丁」重回主人身邊。
記者胡蓬生/攝影[/td][/tr][/table]一隻紅貴賓犬「丁丁」昨天上午溜出家門閒逛,被開車經過的劉姓婦人抱走,飼主發現後報警,因有目擊者記下車號,劉婦很快被找到,丁丁也重回飼主身邊,但劉姓婦人因此吃上竊盜官司,追狗時還被咬了一口。 警方調查,苗栗縣頭份鎮吳姓女子飼養的紅貴賓「丁丁」,昨天上午8點多許在家門外閒逛,飼主發現牠不見了,附近有送貨員看到開車婦人追逐「丁丁」並抱走,好奇記下車號。 警方很快查出抱走「丁丁」的是竹南鎮劉姓婦人 (43歲),通知她抱狗到頭份派出所歸還飼主,並依竊盜罪嫌追究責任。 劉姓婦人成了竊案嫌疑人,大呼冤枉,她說,當時看到小狗在馬路上亂跑,非常危險,且狗沒掛頸圈,以為沒人養,想帶回去再詢問有沒有朋友要養,因此追著且抱走小狗,她的手指還被狗咬破皮,不是偷狗啦,再也不敢亂撿狗回家了。
【2010/03/0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5448301.shtml如果是無意中發現好心抓起來安置安全處還可以
總比在馬路上被車撞到好吧
說實在的他還衰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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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島撿紅貴賓 婦被當賊辦 [table][tr][td]

[/td][/tr][tr][td]劉婦去年也撿回有皮膚病的「皮皮」。 (記者彭健禮攝)[/td][/tr][tr][td]

[/td][/tr][tr][td]劉婦在頭份鎮中華路與科東二路路口見一隻紅貴賓在安全島及汽機車分隔島亂跑,心生憐憫抓回家,卻成了竊盜嫌疑犯。 (記者彭健禮攝)[/td][/tr][/tabl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today-so4.htm侵占與竊盜的區別
苗栗地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表示,此案侵占或竊盜的差別,在於「是否在原飼主的支配範圍內」,如果是在住家附近,飼主可輕易找回狗兒,或狗兒有自行返家的習慣,應依竊盜罪嫌送辦;但如果狗兒離家已有段距離,飼主很可能難以尋回,依侵占罪嫌送辦較為妥適。
頭份警分局則解釋說,這隻紅貴賓犬毛髮乾淨整齊,合理推論應有飼主,因此才將劉婦依竊盜罪嫌送辦;民眾如遇類似狀況,應通知公所清潔隊處理,或把狗兒直接帶到派出所認領。
(記者彭健禮、傅潮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2/today-so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