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營業執照,擅自在夜市或路邊擺攤賣小狗,當心這樣已經觸法!
嘉義市政府接獲民眾檢舉,有人在夜市販售小狗,主管人員和員警,前往取締,販售者辯稱是提供民眾領養,市府深入調查,如果證實有販售,將依法開罰。
被民眾檢舉非法販售小狗的男子,23日晚上和往常一樣,騎著機車,載著兩個箱子來到熱鬧的夜市,一打開箱子,4、5隻小狗擠在裡頭,除了有吉娃娃,還有雪納瑞,看到員警取締,男子否認販售,趕緊收攤。
儘管男子否認販售小狗,不過,如果證實有販售行為市府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經營特定
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得先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且領得營業
證照,違反者可處新
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取得營業證照業者,得必須有固定店面以及幫販售寵物植入晶片。
至於愛小動物的民眾,對於來路不明的寵物,就算再可愛,也別心軟下手,否則衍生出來的問題,會讓您更頭痛。(民視新聞鄭榮文嘉義市報導)
============================================================
夜市賣小動物真的還滿常看到的
有時候一個小小的箱子裡頭卻塞了一堆狗 看了真是不舒服
真的對寵物立相關的法令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