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
[table=90%][tr][td=1,1,85%]動物保護團體訴求,各縣市的捕狗業務不應該由鄉鎮公所清潔隊辦理,而應該立法設置專業的「動物管制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成立專業動物管制員,的確能提升動物福利,也是政府努力的方向,但是在進行全國制度性的變革之前,必須尊重地方政府的人事和預算權限,只有在地方政府有人力及意願,調撥合理資源的條件下,修正「動物保護法」設置動物管制員,才有實質意義。農委會也呼籲飼主應該善盡責任,不要棄養犬隻,才能從根本減少流浪狗的問題。 [/td][td=1,1,15%][/td][/tr][tr][td](2010/6/10 下午 05:43:25 陳國維)[/td][/tr][/table]
http://web.ner.gov.tw/culturenews/culture/culture-detail.asp?id=112197政府的協調組織當然很好
但是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出自於民眾的
觀念和教育才應該要確實才是